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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证明及其限度》(第二版)勘误

P. 11,例 1.4.1 (3),\(S_3(n)\) 的通项应为 “\(\frac{n^2(n+1)^2}{4}\)”。(感谢李令喜)(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17,1.5.5定义,要求S是由X的非空子集组成的集合。(否则无法排除划分中含有空集作为元素的情况,由此,第18页定理1.5.9(1)未必成立)。(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30,第12行,“\(f_\ast E\to E\)”改为“\(f_\ast E\times E\to E\)”。(感谢王琦)(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66,倒数第2、4、9行,将”\(P^1_i(x)\)“改为”\(P^1_i x\)“。(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 67,第2行。”\(\forall x (Sx\not\approx 0)\)“添加注释:”为了增加可读性,我们在这里添加了括号,用来表示那些正式的公式 ‘\(\forall v_i (\neg\approx Sv_i 0)\)’。后文中的‘\(\forall x~(x\notin z)\)’、‘\(\forall a(e+a\approx a)\)’等,也是类似情况”。(霍sh建议)(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67 第8行。“\(\varphi(v_1)\)”记法首次出现,可添加交叉引用:“参考第71页关于该记法的说明。”(常ps建议)

P. 68,倒数第7行。”\(\forall a(\exists b(a+b\approx e))\)“改为”\(\forall a\exists b(a+b\approx e)\)“。根据简写规则前者会添加多余的括号。(霍sh建议)(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70,习题3.1.4。“没有形如\(4k+3\)的整数是平方和”拟改为“没有形如\(4k+3\)的整数是两个整数平方的和”。(张镇涛建议)

P.80,第5行。“\(y\)不在\(\varphi\)中出现”改为“\(y\)不在\(\Gamma\)和\(\varphi\)中出现”。(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86,例4.52证明最后一行。“\(\exists x\varphi(x)\vee(\exists x\psi(x) … )\)”改为“\(\forall x\varphi(x)\vee(\forall x\psi(x) … )\)”,对“(\(V’\))”(未定义)稍加说明。(常ps建议)

P.126,定理7.1.13,“\(0\leq\leq n\)”改为“\(0\leq i\leq n\)”。(感谢曾千里)(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116,第3行,“则\(\Gamma’=\)同样的原子公式,\(\psi(v_k),\Delta\),”改为“则\(\Gamma’=\)同样的原子公式,\(\psi(v_k),\Delta,\exists x\psi(x)\),”。(感谢曾千里)(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 136,例 7.3.2, 7.3.3 中定义的\(R\), \(P_a\), \(R_a\)在格式上更显著的标出,并给出更多例子,方便读者阅读到后面的时候往回查找。(何jl建议)(涉及较多页码改动,第二次印刷未改动

P. 156, 180, 181, 182, 206, 207, 208, 220, 221, 222, 223, 224, 227, 231, 232, 233, 234,“\(\vdash_T\)”用法统一为“\(T\vdash\)”。(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165,8.4节第一段两处“8.4节和8.4.6节”均应改为“8.4节和8.5节”。

P.169,倒数第8行,“根据以上对非标准模型的分析,我们不能用乌什-沃特判别法。”细节待补充(感谢曾千里)(涉及较多页码改动,第二次印刷未改动

P.172,定理8.5.3,“存在自然数\(M\)和\(p\)”改为“存在自然数\(M\)和\(p>0\)”。(感谢曾千里)(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 174,习题8.5.5,添加提示:对\(n>1\),令\(\sigma_n\)为命题\(\forall x(\bigvee_{0\leq y\leq n-1}x\equiv_n y)\)。对每个\(n>1\),尝试找到满足\(\sigma_i\)(\(i\leq n\))但并不满足所有\(\sigma_m\)的非标准模型。
例如,考虑非标准模型里面的元素都是形如\((q,i)\)的,其中\(q\)是一个\(\geq 0\)的有理数,\(i\)是一个整数;\(q=0\)时,\(i\)只能取自然数;直观上\(q>0\)时\((q,i)\)就是编码为\(q\)的\(Z\)链上的第\(i\)号;加法自然地取两个分量分别相加。要找到满足\(\sigma_i\)(\(i\leq n\))却不满足整个普莱斯伯格算术的模型。考虑上述模型的一个子模型。其中只允许形如\((m/N^k,i)\)的元素,其中\(N=n!\),\(m\)和\(k\)是自然数。(感谢曾千里)(涉及较多页码改动,第二次印刷未改动

P. 180,第15行,“递归关系就是可表示关”改为“递归关系就是可表示关系”。(感谢陈涛,第二次印刷未改动

P. 187,定理9.1.26,“一个\(\Delta_1\)的公式”的表述有问题。P. 179页把对\(\Delta_1\)的定义基于“逻辑等价”,需要修正。(感谢姚宁远)

P. 234,习题10.4.4,“\(\vdash_T\Box_{T’}\varphi\leftrightarrow\Box_T(\varphi\rightarrow\varphi)\)”改为“\(\vdash_T\Box_{T’}\psi\leftrightarrow\Box_T(\varphi\rightarrow\psi)\)”。(感谢曾千里)(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P. 240,第4行,“(Chang and Keisler, 1900)”改为“(Chang and Keisler, 1990)”(感谢曾千里)(第二次印刷已修正)

see also http://logic.fudan.edu.cn/book/ml2

《递归论:算法与随机性基础》勘误

(针对2018年10月第1版第1次印刷)

第13页第3-4行:“并且读写头停在……读写头停在0上)”改为“并且读写头停在\(y\)­ 串的 最后一个 1 (如果有的话,不然 \(y = 0\) ,停在隔开原 \(x + 1\)­ 串与 \(y + 1\)­ 串的 0 ) 的右侧。”

第158页第一段:\(x,y\) 统一分别改为 \(\sigma,\tau\)。

第162页第三段开头:“对0-1串\(\sigma\)”,改为“对0-1串\(\tau\)”。

第164页第9行:“\(C(\sigma)\leq |\sigma|-|\mu|…\)”改为“\(C(\sigma)\leq |\sigma|-|\nu|…\)”。

第169页倒数第5行:“对每个 \(\mu\)”改为“对每个 \(\tau\)”。

第177页,定理5.2.35证明中,把出现的“\(c_0\)”统一改为“\(c_e\)”更合适。

第178页倒数第9行:改为\(\lambda(U_n)\leq\frac{(\mathrm{e}^{-2\varepsilon^2})^n}{1-\mathrm{e}^{-2\varepsilon^2}}\),即指数由\(m\)改为\(n\)。

关于近期欧洲降息、欧美重启阔表的零星想法

背景:欧洲再度降低利率,使其负利率创历史记录;美国政府或跟进。 https://www.bloomberg.com/opinion/articles/2019-09-12/ecb-faces-limits-on-europe-s-negative-interest-rates https://markets.businessinsider.com/news/stocks/trump-calls-for-negative-interest-rates-europe-already-has-them-2019-9-1028519828

私以为,今天衡量政府或政党有没有被民粹裹挟,就看其能否支持量入为出的财政政策(由此才能维护一国之信用、正常的社会道德以及长远发展)。若以此为标准,无论川普政府、民主党、欧洲、日本还是彻底烂掉的拉美都已陷入民粹的陷阱。美国很快就要陷入财政收入不及国债利息支出,必须借新还旧的境地。降息势在必行。欧洲、日本国债直接零利率或负利率,政府零成本借钱,甚至借100只需要还99。

或可认为负利率是一种资产税。但这种资产税绝不是一种累进税。它对所有的正资产加税。这显然对持有少量正资产的中产和温饱家庭而不是大资本家带来更大的负担。后者可以承担更高的风险以获取较高的资产收益。结果可能是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阶级鸿沟:要么负资产,要么巨额资产。

无论如何,负利率对鼓励勤奋工作、勤俭持家以图更美好生活的伦理精神是极大的冲击。而是否秉持后者,在我看来是衡量小至家庭大至国家是否会越来越好的核心要素。

为这些政府洗地的一个尝试:单就一个国家来看,负利率显然不利于其长远发展。但在世界舞台上,以短期极端财政、货币政策刺激经济以获得相对竞争优势,或有其合理性。而这背后的预设恐怕更令人害怕。近年来科技和社会的进步步伐缓慢,不足以把蛋糕做大。以至于零和的竞争正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私以为,以去中心化为核心理念的区块链加密货币的诞生正逢其时。作为法币的竞争性存在,其价值与各国政府的不要脸程度呈反比。去中心化的自组织模式亦可能成为今天的国家模式的竞争性存在。不知道我这辈子能不能看到这种历史级别的变天。

中国应牵头区域性国际救灾机制与常备队伍建设

每次遇到灾难我都想再次呼吁中国牵头建设区域性国际救灾常备队伍,灾害金融救助基金以及配套的国际协议与各国法律(紧急情况边境管理等)。中国作为灾害大国有丰富的救灾经验,承担牵头工作责无旁贷。小国自己建立救灾常备力量经济上不可行,出钱参与国际队伍建设的积极性会很高,也可以分担中国的经济负担。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可以提高中国的救灾水平。无论如何都是利国,利民,利于人类,大大赚取国际好感度,并且马上可以实施的事情。相比一带一路和亚投行甚至援非,政治上会受到的猜忌更少,经济上几乎没有风险(不需要投入比本国救灾更多的资源,只是牵头制度建设)。稳赚不赔。

中日作为相邻的灾难大国,都拥有丰富的防灾减灾救灾经验。而各自的优势又具有相当的互补性。例如,日本强在技术而中国强在动员能力。可以考虑首先以中日为核心,建立东北亚(中、日、韩、朝、台)灾害管理机制。相信有效的合作可以弥合东北亚国家、地区间的不信任与政治隔阂,而后者是制约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主要因素。